2021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63人简章(3)
发布时间:2021-12-22 09:32:48 阿拉善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阿拉善盟人事考试网
(五)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准考证号、面试需提供证件等信息,于面试前7日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公告。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面试前,须对面试考官开展面试操作方法、技巧及面试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3.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招聘考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此次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笔试。
4.面试考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进行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须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从盟内医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
5.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要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表评分表》和《备案制管理人员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须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六)考核
对5名“援呼医疗队员”采用考察、考核的方式,经考察、考核合格后录用。
(七)体检
(1)体检在盟内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编委会同意,按照备案制管理人员办法办理录用手续。
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不含规培期)。聘用合同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2次。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面试考官、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盟纪委监委驻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等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 0483-8770790
盟纪委监委驻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483-8347709
盟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483-8770500
附件:
原文标题: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2021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ampta.cn/html/4/Content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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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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