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法院系统招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简章已公布!招2988人(4)
发布时间:2019-05-11 09:40:46 阿拉善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八)考核
考核由各中院组织实施。考核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工龄加分三部分,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阶段就考生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有问题者不得列入拟聘人选。
(九)提出拟聘人选
1.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考核及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考核成绩×30%。
2.各用人法院按用人额度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考生总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查询。
(十)调剂补报
1.各用人法院确定拟聘人选后仍有空缺职位的,按照考生总成绩进行调剂补报。特别提醒:已进入拟聘人员范围的人员不再具有调剂补报资格。
2.符合调剂补报条件的考生可在所报考盟市法院系统范围内进行一次补报职位,调剂时间另行通知。
3.调剂补报在网上进行。符合补报条件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在空缺职位范围内进行补报。特别提醒:未按时参加补报的视为放弃补报。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将适时公布各空缺职位调剂补报情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职位。调剂补报成功的考生名单在报名网站查询。
(十一)体检
体检由报考职位所属盟市中院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公立综合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过渡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由各用人法院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调剂补报到其他单位的考生,不得参加原报考单位的递补。
(十二)确定拟过渡人员
各中院党组结合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及体检情况提出本院及所辖各院拟过渡人员名单。
(十三) 公示
1. 拟过渡人员名单在各中院及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设在各盟市中院及用人单位。
2.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过渡的,各院办理过渡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过渡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过渡资格。
(十四) 备案
公示结束后,各中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高院备案。
(十五) 签订合同
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同过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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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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