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省考简章已公布_阿拉善省考简章查看地址(2)
发布时间:2020-06-12 10:20:40 阿拉善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2020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检索(一键筛选符合你的职位)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
5.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以二学位专业报考的,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醒: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6.报考者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7.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提醒:请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9.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录用等处理。
10.报名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从2020年6月16日开始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9:30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招录机关(参公单位)负责;报考盟市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22日17:00。
2.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自治区招录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其中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交纳考务费1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23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年检动态页、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23日17:00前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发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_gwy@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等信息,相关证件扫描件均不要添加成压缩文件)
3.2020年9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2020年10月10日后,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盟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5:1;不限制户籍的旗县(市、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4:1;不限制户籍旗县(市、区)所属街道办事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4:1;“限制户籍(生源地)”的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所和苏木乡镇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
截止2020年6月23日17:00,报名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名,放弃报名的人员已交费的给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交费成功后,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7月21日至2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公安系统以外其他职位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8月18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必须参加这两科考试。公共科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报考者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报考者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和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汉文试卷,须用汉文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
1.公安系统职位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26日。具体安排为:
7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7月25日 14:00-17:00 申论
7月26日 9:00—11:00 公安专业知识
2.公安系统以外其他职位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具体安排为:
8月22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月22日 14:00-17:00 申论
(三)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等,视情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六、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醒: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能测评
1.报考公安系统职位以及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编辑:野马及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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