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乌兰察布集宁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简章已发布(3)
发布时间:2019-05-28 14:16:01 阿拉善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人才网
六、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人员,待遇参照目前集宁区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按照缴费比例缴纳单位应承担的部分,本人缴纳个人承担的部分。
4.聘用人员合同期内,档案交由集宁区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保管,不得参加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统一招录考试除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wulanchab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次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集宁区的任何招聘考试。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474-8212067(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474-815096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0474-8188507(区纪检信访室)
4.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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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